关于报送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8-12-14 08: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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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教学科研人员如需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包括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应持因公护照,且需提前向省教育厅申报出国年度计划。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统筹安排,科学制定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年度计划,以教学系(部、中心)为单位填报《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见附件)。
请将表格于2018年12月26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我校国际交流处办公楼503室,邮箱:faohwu@163.com。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0731-82825950。
逾期不报视为无出国计划,影响后期经费无法报销等后果自负。
附件:关于报送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pdf(附: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
国际交流处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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